第(2/3)页 孟寡妇略略点头,笑道,“也不知你从哪儿请来的,那模样比小倌儿馆的头牌都要俊俏呢!” “哼,是啊!那个地方,最不缺好看的人。”宋枝枝回过神,对孟寡妇道,“你去处理一下脸上的伤就去前面忙吧,我去安排一下若笙与思浔。” “是。” 宋枝枝通过某宝购买了两身某裳九州的汉服,虽说她如今身处京城,可古代人的制衣技术还远远不如现代,哪怕她买最贵的,也还是觉得针线粗糙,故而她和孩子们一直以来穿的衣裳,都通过某宝购买二十二世纪最流行的汉服。 今日是若笙和思浔第一次来宋氏酒楼,宋枝枝便决定各送他们一身衣服以表诚意。 “掌柜的,若笙公子住进了午子居,思浔公子住进了九华舍。” “恩,知道了。”宋枝枝将衣服交给张子,吩咐道,“蓝色的是箬笙的,白色的是思浔的,你给他们送过去。另外,告知他们,明日一早前去见我。” “是,掌柜的。” 酒楼里的生意虽然日进斗金,可挣得多,花的也多,宋枝枝在费尽心思把酒楼做大做强的同时,还打算再做点别的生意。 刚来京城时,她是打算做药铺生意的。 可京城人多,势力滔天的也多,哪怕是京城一个小角落里开的医馆,也都是有背景的。她呢?她什么都没有。 自从逃离青楼,她便下定决心,先开酒楼,积攒了足够多的人脉以后,还做回自己的老本行,开药铺。 她是医生,能救死扶伤,是令她欢喜的事情。 当初,所有银子被偷走,她能开得起这家酒楼,还是靠他。 “娘亲,你是不是想念璟叔叔了?” 宋枝枝回过神,陈二树出现在她的面前,她一笑,将陈二树搂在怀里,“你怎么知道娘亲想念璟叔叔了?” “以前,娘亲想念璟叔叔的时候,就是这个表情,反正跟想念青山叔不一样!” “那娘亲问你,你是喜欢璟叔叔多一点呢,还是喜欢青山叔多一点?” 陈二树想也不想的说道,“当然是璟叔叔了,璟叔叔教我弹过琴呢!” 第(2/3)页